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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客携带止咳水过境未申报就是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4-03-21 23:57:00  浏览:11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在香港读书的留学生,近期回内地时因身体不舒服,就带了几盒止咳水回来。当时凭着侥幸心理就没申报,海关查到后就对我进行问话,还说我涉嫌走私。但我并没有刻意藏匿,请问未申报也是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携带止咳水入境未申报不必然就是走私。我们要明确,根据《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旅客通关渠道走私通常表现为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

    如果仅仅是未申报,海关通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进行处罚,而非定性为走私。

    此外,我们还需要确定,止咳水本身属于哪一类精神药品,是否禁止或限制入境。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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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止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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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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