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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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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国科发政〔2021〕270号)
为落实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政策,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
日期:2021-09-30 11:10:00 阅读:100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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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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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品
/
科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等3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日期:2021-04-13 12:00:00 阅读:95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科学研究
/
教学用品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4月10日海关总署令第61号发布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废止。 部 长 金人庆 署 长 牟新生 局 长 谢旭人 二ОО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 第......
日期:2007-02-04 06:50:00 阅读:2826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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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品
/
免征进口税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海关总署令第61号)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1997年1月22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的进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是指:......
日期:1997-06-19 06:00:00 阅读:2238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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