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共向海关申报进口价值1059.66万元的货物。两江海关在后续稽查中发现,进口的这些货物中,有47票报关单中的81项商品存在税号申报错误的情况(详见归类确认书)。存在申报税号错误的商品均为摩托车各种专用零件,商品共价值181.0348万元。根据稽查的情况,两江海关对这些商品出具了归类认定,当事人也确认税号申报错误的情况。通过对当事人的调查,当事人在货物申报进口环节,不存在隐瞒货物详细信息等行为,是因为对海关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税号申报错误,故排除其故意偷税漏 的主观明知。因此,当事人税号申报不实,漏缴税款的违法事实成立。后经两江海关计核,因归类错误,当事人漏缴关税158295.89元,漏缴增值税 20575.12元。...
日期:2023-12-15 12:39:50 阅读:13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