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发布 > 政策发布
    “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单一窗口网办
    发布时间:2022-11-26 10:44:00  作者:王亚萍  浏览:1238次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履约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自2022年12月1日起,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申请办理“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时,不再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对存疑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将采取调取原件、现场核查、函询外方履约机构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

    相关推荐
    没有更多了...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