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公众号信息,4月26日,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连续查获3批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共计900余吨。该货物为成堆打包的废塑料瓶、塑料颗粒,并夹杂有大量的废旧线路板、电器原件、切割绳索、混凝土等垃圾废弃物。
违反规定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洋垃圾”运输进境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走私废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