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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海关查获大砗磲制品44件
    发布时间:2024-05-10 15:21:00  作者:兰迪海关部  浏览:115次

    “海关发布”公众号信息,近日,福州海关所属平潭海关关员在对跨境电商直购出口包裹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一个包裹内含有表面光洁明亮、具有贝类特有珍珠光泽的圆珠手串,初步判定疑似为砗磲制品。现场关员随即进行扩大查验,共在3个申报为“珠子”的包裹中发现相同手串44件,净重37.72千克。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物品为软体动物门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大砗磲制品

     

    需要注意的是,大砗磲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限制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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