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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
    发布时间:2023-08-24 14:05:00  作者:韩逸航  浏览:1421次


    2023年8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03号公告: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24日报道,当地时间8月24日13时,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日本政府自2021年4月13日正式决定将福岛核污染水经过滤并稀释后排放入海以来,正式启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

    海关律师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又根据《对外贸易法》,对文物和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对此,水产进出口经营者应及时作出有效调整,通过伪报原产地等形式进口的,可能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罪。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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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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