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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借用报关单位名义从事报关业务的处理
    发布时间:2009-09-22 09:18:00  浏览:1467次
    问: 有家公司没有报关资格就在外面招揽生意,实际上是借用人家的名义。这种情况向海关举报的话海关会怎么处理? 答:

    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未经海关注册登记和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出借报关名义的,根据情节,也会处以一定的处罚,如暂停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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