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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纳税争议行政复议能否先不交纳税款?
    发布时间:2011-07-08 08:56:35  浏览:1309次
    问:我司有一票货物被海关估价,海关的价格太高,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向海关提出了行处复议申请,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我们能否先不交税?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行政复议期间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您所述情况,海关不会停止其征税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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