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个亲戚家小妹,她在一家电子产品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派她前去香港取货,她以为是很大件的物品,后来见都是些手机内存卡,非常小的货物,随便往哪儿一塞就很难找到。于是她就没有向海关申报过关,而是塞在包包的一个角落里。结果在过关的时候被海关查到了,请问是不是补交税款就可以了?
答:您好。您这个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亲戚明知需要申报纳税进境而有意地不申报,而且又采取了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如藏匿等,则属于走私行为。个人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海关将没收走私货物、并可处予以罚款。如需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