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香港人,随身携带了4块名贵手表入境,未向海关申报,价值约人民币78万元,海关查到了,将人货都扣了。请问海关会怎么处理?会判刑吗?
答:您好。如果仅从逃偷税额来看,已经达到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起刑点,但是走私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走私的故意,客观上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这两方面都要充分考虑。比如该案当事人入境时是否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藏匿在袜子里、捆绑在身上等,律师对此要进行充分调查了解,才能对案件的走向作出基本的判断。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