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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运回国物品涉嫌走私,海关如何核定其计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3-03-20 08:34:33  浏览:703次
    问:您好,我一朋友前段时间从法国托运一箱小工艺品回国,像手镯、耳环之类的,这些工艺品都是他在法国收藏的,因为入境时没向海关申报,被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现在海关计核偷逃税款的证明书也下来了,我想知道这种个人物品涉嫌走私的话,海关是怎么算它的偷逃税款?其计税价格该怎么确定呢?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涉嫌通过携带、托运和邮递方式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核定其计税价格。具体可参阅该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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