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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罪判处缓刑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发布时间:2013-05-08 08:28:07  浏览:714次
    问:您好。请问因为走私于2011年9月5日被判1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考验期?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确定”之日一般解释为判决生效之日。因为个案不同,如果作上述解释造成违背司法的基本原则,则可以考虑有所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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