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共指定了三家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分别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中国海关化验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