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几年前的涉嫌走私限制进口固体废物案,当时在境外没有回国,因此没有处理,但是无法入境国内了。现在还是想接受处理,把事情了结。请问这种数量超过了1万吨的情况,还有机会缓刑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刑法》,走私限制进口固体废物案件,数量在100吨以上,依法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你所述情况,可以从自首、认罪认罚等方面分析减轻处罚情节成立的可能性。减轻处罚情节成立的,依法减轻一档法定刑,即可以在5年以下量刑,同时结合具体从轻情节,决定宣判的刑期。刑期3年以下的,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性。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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