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木业公司于2011年向当地主管海关申请了一本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为各类原木,制成品为胶合板材。2011年至2012年间,由于进口的几批保税货物质量比较差,公司决定将其进行销售处理,并同时用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原木顶替已销售保税进口原木进行加工生产。加工贸易手册于2012年底完成核销。2013年海关以未经海关许可倒卖保税货物、构成擅自销售走私为由,立案侦查,将公司的两名高管予以取保候审。海关侦查机关认为,根据......
日期:2016-07-25 14:25:00 阅读:3681次 所属:海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