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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再生料(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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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其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再生料(ABS)属于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北仑海关行政处罚案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1票其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再生料(ABS),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别,发现该票其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再生料(ABS)应归入商品编码3915909000项下,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经查,当事人进口上述固体废物,构成违规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行为。...
日期:2023-02-10 16:31:56 阅读:36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再生料(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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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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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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