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福州保税区保通报关行向马尾海关申报、以一般贸易方式从福州新港出口一票货物,申报品名为棉布,申报数量为:51438米,申报总价为90016.5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60062100,当事人为发货人。经我关查验,发现异常。该票实际装柜货物为拖鞋,共计6360双106箱,型号为“N03、B32-6”,品牌为“Freesoar”。该票申报货物棉布申报总价为90016.5美元,按照2018年3月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428计算,折合人民币57.096万元;申报税则号列为60062100(退税率为17%)。该票实际装柜货物拖鞋总价为22260美元,按照2018年3月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428计算,折合人民币14.12万元,税则号列为64022000(退税率为15%)。...
日期:2023-03-06 13:25:10 阅读:30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