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出口的塑料拖鞋上使用的“NIKE及钩图形” 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NIKE及钩图形”商标一致,出口的拖鞋上使用的“PUMA及图形” 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PUMA及图形”商标一致,出口的塑料拖鞋上使用的“UNDER ARMOUR” 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UNDER ARMOUR”商标一致,出口的拖鞋上使用的“飞人乔丹图形”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飞人乔丹图形”商标一致,出口的塑料拖鞋上使用的“adidas”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adidas”商标一致,出口的塑料拖鞋上使用的“LV图形”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LV图形”商标一致,且事先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日期:2022-06-23 16:00:07 阅读:473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