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新法研讨的相关资料
1条数据
内容提示:从2016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自行直接到海关办理上述加工贸易货物转内销的申报纳税手续,不须经过任何行政部门的前置审批。这一新政策对《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保税货物”走私案有何影响?目前司法机关对于擅自销售保税货物走私案的认定有哪些误区?2016年8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联合公......
日期:2016-09-01 12:06:39   阅读:3852次   所属:海关律师发布
1/1页  共1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