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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植物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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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混合植物酸性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钦州港海关行政处罚案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钦州港海关申报进口混合植物酸性油,经钦州港海关对货物再次取样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进行固废属性鉴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鉴定样品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当事人对上述两次鉴别结论均予以认可。...
日期:2023-12-01 18:11:17 阅读:224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混合植物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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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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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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