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单位向霞山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牛皮革,第一项申报商品名称:牛皮革、商品编号:4107920090,原产国:英国、数量:11560千克,总价:30056美元。第二项申报商品名称:牛皮革、商品编号: 4107920090,原产国:意大利,数量:3690千克,总价:10701美元。霞山海关对该票货物实施查验并分别抽样送检,经鉴定,上述送检样品均属于固体废物。当事人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构成进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违规行为。...
日期:2023-03-24 19:08:00 阅读:34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