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涉及走私,我是仓管员也被牵及,交了5万元保证金后,被出来,后来因为出去旅游没有汇报被通知要没收保证金,请问一下,我对这一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答: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时,应当告知如果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五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
日期:2017-07-13 09:25:41 阅读:2596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