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三票,申报品名均为塑料空心软管,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917320000(相对应的关税税率为6.5%),申报数量分别为20050个、17350个及7000个,申报总价分别为FOB52396.75美元、FOB36754.45美元及FOB25200美元。经海关验估并归类认定,上述货物实际商品编号均应为3917310000(相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0%),与申报不符。经海关核定,上述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952689元,应纳税款为人民币231503.43元,当事人漏缴税款人民币37678.85元,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2-06-29 18:56:12 阅读:60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