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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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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的检验项目有哪些?
你好,我司准备从日本进口一批二手机床,听说国内针对旧机电的进口有规定说要进行装运前检验,请问这块包括什么内容呢?...
日期:2023-01-17 10:50:00 阅读:1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旧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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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前检验
旧机电产品进口要注意什么?
您好,我公司想要进口一些生产设备,成本考虑我公司想进口二手的,想问一下二手机电产品进口有没有要注意的,我听说进口旧机电产品是有监管要求的。...
日期:2021-07-06 12:21:00 阅读:72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旧机电产品
/
进口
/
监管
/
装运前检验
进口旧机电进行装运前检验要到哪里检验?
您好,我公司最近进口了一批旧机电,需要进行装运前检验,请问是不是一定要去海关指定的检验机构办理?...
日期:2021-04-28 11:32:31 阅读:901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进口旧机电
/
装运前检验
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请问选择第三方检验机构时如何判断该机构是否拥有检验资格?...
日期:2020-12-17 11:33:18 阅读:1284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装运前检验
/
旧机电
/
检验机构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7号 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0-12-11 21:54:36 阅读:4731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旧机电产品
/
装运前检验
/
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2号 关于公布第五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五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日期:2020-06-04 09:27:00 阅读:1794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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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前检验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5号【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6日【实施日期】2019年06月26日【法律类别】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三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
日期:2019-06-26 19:01:00 阅读:2183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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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前检验
民间机构想从事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业务需要经过海关总署批准吗?
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的问题,现在海关总署不指定专门机构做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了,请问现在如果民间机构想从事这一块业务需要经过海关总署批准吗?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海关总署对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之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
日期:2018-06-13 11:52:16 阅读:162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民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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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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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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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 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实施日期】2018年06月01日【法律类别】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5月28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
日期:2018-05-28 14:31:00 阅读:2282次 所属:海关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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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
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
装运前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83号 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有关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决定,切实加强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后续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目前质检总局正在起草《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实施信息备案、风险管理、诚信管理等措施。质检总局将抓紧推动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尽快向社会公布。二、目前已在质检总局进行信息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附......
日期:2017-09-30 00:00:00 阅读:3359次 所属:海关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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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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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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