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集成电路,其中110票报关单项下集成电路的申报商品编码与实际不符。经查,上述报关单项下进口集成电路的申报商品编码为8542399000(关税税率为0),经海关归类,上述集成电路属于多元件集成电路,应当归入8542391000。经海关计核,上述货物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88867.87元(其中关税人民币417836.08元、增值税人民币71031.79元)、滞纳金共计人民币87275.11元。...
日期:2023-03-09 17:05:11 阅读:437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