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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2621.9000  商品名称:骨炭
    发布时间:2011-09-21 14:38:21  浏览:171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621.9000

    骨炭

        “骨炭”是4-8毫米和10-40毫米的颗粒状动物骨炭,大多呈白色,是生产骨胶过程中牛骨经破碎、热水脱脂、漂白脱色、蒸汽提胶、干燥高温煅烧分选产生的副产品。主要万分是磷酸钙,磷含量13%以下,钙含量25%以上,还含有少量的蛋白质(5%-10%),其主要用途是用于饲料和生产骨瓷。

        该商品经高温煅烧加工,已经超过了税则第五章的加工范围。根据《税则注释》,品目38.02中的“动物炭黑”是在密闭容器中煅烧制得,燃烧不充分,所得为黑色产品,用作脱色剂,也用于制糖工业和作黑色颜料,废骨炭黑用作肥料,该商品达不到上述要求。由于煅烧炉结构简单,不能构成严格的密闭容器,效果类似于露天煅烧。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621.9000。

    Z2006-0094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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