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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402.1100  商品名称:乳化剂
    发布时间:2011-09-21 16:30:56  浏览:164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402.1100

    乳化剂

        “乳化剂”为黄色透明液体,是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钠的共聚物。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作松香的乳化剂。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样品主要成分为水、丙烯酸共聚物盐等。样品水分含量为75.87%。
        1.直接以样品重量为计算单位配制出0.5%的水溶液,按《税则》第三十四章章注三的方法测得表面张力大于45达因/厘米。
        2.以样品中非水分重量为计算单位配制出0.5%的水溶液,按《税则》第三十四章注释三的方法测得表面张力小于45达因/厘米”,鉴定结论为:“送检样品为丙烯酸共聚物盐的水溶液”。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34.02的注释,该品目的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没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含有一个或数个亲水及疏水基团,在温度20摄氏度时与水混合配成0.5%浓度水溶液……。该注释提到的“浓度”是指化合物的浓度即应以样品中溶质浓度(非水分重量)为计算单位。该商品符合品目34.02的范围。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乳化剂”应归入税则号列3402.1100。

    Z2006-0179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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