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3926.9090  商品名称:缓冲垫
    发布时间:2011-09-22 10:48:22  浏览:1550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6.9090

    缓冲垫

        缓冲垫由聚氨酯塑料制成,用于汽车减震系统,产品表面有商标,进口后需飞边、扩中间孔、检验及包装等工序后才可使用。

        缓冲垫由聚氨酯塑料制成,用于汽车减震系统,产品表面有商标,进口后需飞边、扩中间孔、检验及包装等工序后才可使用。
        根据《税则》第十七类类注二(一)的排除条款的规定,该商品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因此该商品应按塑料制品归入税则号列3926.9090。

    Z2006-0279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