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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5402.3310  商品名称:聚酯变形纱线
    发布时间:2011-09-22 15:42:57  浏览:170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402.3310

    聚酯变形纱线

        聚酯变形纱线是规格为75D/72F/2、150D/48F、100D/48F、100D/36的DTY丝,以假捻法加工制成。

        DTY丝是drawn textured yarn的英文缩写,即拉伸变形丝,属变形纱线的一种。变形丝(纱)是指利用合成纤维热塑性,通过热的、机械的或物理方法将伸直状态长丝加工成波浪状、螺旋状或环圈状卷曲形态的长丝或纱。
        变形纱线主要分弹力丝和膨体纱两大类,弹力丝的加工方法主要是假捻变形法;膨体纱的加工方法主要是组合纱法、喷气变形法或填塞箱法。弹力丝和膨体纱的特点是前者经变形加工后长丝纱沿长丝轴向有伸缩性,后者变形后仅有体积蓬松而无轴向弹性伸缩性。
        弹力丝按其伸缩性大小分为高弹丝和低弹丝两种,高弹丝具有明显伸长回缩性能,其卷缩稳定性大于95%,而低弹丝无明显伸长与回缩,卷缩稳定性为80%左右。纺织行业习惯上一般将聚酯预取向丝经双加热器拉伸假捻变形机制成的低弹丝称为拉伸变形丝(DTY)。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将该商品归入税则号列5402.3310。
        《税则》第十一类子目注释一(一)“弹性纱线”的解释已明确规定所指弹性纱线不包括变形丝(纱线)。“弹性纱线”与变形纱线类的弹力丝的区别,除子目注释规定的拉伸弹性标准外还在于:前者未经变形工序加工,且长丝纱线一般呈平直状态,其弹性往往是由自身内在结构决定的,如氨纶纱线;后者则是在经变形工序加工使平直长丝被赋予卷缩后所具有的弹性,其原平直状态下的丝(纱)远达不到注释对“弹性纱线”规定的拉伸弹性标准。

    Z2006-0352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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