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61.10  商品名称:带帽套头衫
    发布时间:2011-09-22 16:03:29  浏览:168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61.10

    带帽套头衫

        “带帽套头衫”是一种以针织双面起绒织物作面料,无门襟,无衬里,袖口和下摆收紧的带帽子的套头衫。除袖子及帽子外为前后为两整片面料缝合而成,胸前正中缝有一块相同面料的口袋。在口袋上缝有装饰字样。从衣着面料厚度看,适合春秋季节穿着。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61.01的规定,本品目包括穿着在其他衣服外面用以挡风御寒等的针织或钩编男式服装。由于该服装为套头款式,不具有明显穿着于其他衣服外面的特征,因此,不能按带风帽的防寒短上衣归入品目61.01项下。
        套头衫是一种用于人体上半身穿着的针织或钩编服装,无论是否有衣袖、翻领或口袋。通常下摆、袖口或袖孔以贴边、罗纹或其他方式收紧。《税则注释》对套头衫是否能带风帽并没有严格限制。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带帽套头衫”应按套头衫归入税目61.10。

    Z2006-0379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