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8471.9000  商品名称:个人化设备
    发布时间:2011-09-26 11:10:02  浏览:1550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1.9000

    个人化设备

        该ORGA牌HPS 1080型个人化设备主要由电子个人化单元(Electrial Personalistation Unit)、绘图个人化单元(Graphical Personalisation Unit)、卡片输送装置等组成。主要用于手机SIM卡的信息存储与打印,其功能:1.利用读写头将计算机中SIM卡的个人化信息(ICCID系列号、IMSI号、识别密码)写到SIM卡芯片中;2.利用打印头将ICCID系列号打印在SIM卡的背面(20位,5位/排)。该设备只能与计算机连用,没有写磁功能。

        个人化设备主要用于SIM卡的信息储存与打印:利用读写头将ICCID系列号、IMSI号、识别密码写入SIM卡芯片中;利用打印头将ICCID系列号打印在SIM卡的后面。其主要功能为将数据以代码形式转录到数据记录媒体,故应作为该类设备归入税则号列8471.9000。

    Z2006-0647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