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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73.30  商品名称:计算机用内存卡(条)
    发布时间:2011-09-26 11:11:13  浏览:169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3.30

    计算机用内存卡(条)

        计算机用内存卡主要有两种:一般计算机用的内存和笔记本电脑用的内存,是现阶段计算机使用的主流产品。内存卡(俗称:内存条)是由存储单元阵列和外围电路组成。前者存储数据,后者对给定地址所选择的存储单元进行读写操作的控制。外围电路包括地址缓冲和地址译码驱动电路、读出放大电路和输出数据缓冲电路、写入数据缓冲和驱动电路以及片选和内部时序控制电路等。在结构上,两种内存卡都是在印刷电路上焊接集成电路、电容和电阻等元件制成。

        计算机内存卡(条)是由存储单元芯片和外围电路组成,其结构均是在作为外围电路的印刷电路板上焊接集成电路芯片及电容、电阻等分立元件,已超出税目85.42所包含的商品范围,故不能根据《税则》第八十五章章注五(二)的规定优先归类,而应作为计算机用零件归入税则子目8473.30项下。只有用于组装上述内存卡的集成电路芯片或已将外围电路及存储单元均作入芯片的内存元件才可归入税目85.42项下。

    Z2006-0648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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