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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后是否应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发布时间:2009-06-09 14:33:00  浏览:1017次
    问: 我们是三来一补企业,原先进口了几台注塑机,现在已过海关监管期限了,请问,如果我们留用的话,是否可以不办自动进口许可证? 答: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海关监管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为5年。监管期满后,设备留在原企业继续使用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可解除监管,企业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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