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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类商品加工贸易取消台账保证金实转事宜
    发布时间:2009-01-05 09:54:00  浏览:1119次
    问: 我们是东莞家具制造商,有一阶段没有做外贸了,听说家具加工贸易不用交保证金了,是确实的吗? 答: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97号公告,家具类商品已经从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剔除,从事家具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办理海关备案时无需“实转”台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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