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账,是指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加工成品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十五条中提到保证金(这里指的是风险保证)是不同的概念。二者不能相互冲抵或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