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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问台账保证金与备案时风险担保的关系
    发布时间:2009-04-29 09:16:00  浏览:1312次
    问: 您好。关于台帐保证金和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十五、十六条保证金的关系,想再问一下,这2个保证金之间应该是有区别的,是否意味着假如企业是实转,又存在十五、十六条的情形,就需要交2次保证金? 答:

    您好。根据总署有关解释,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收取经营企业提供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时,如经营企业已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且台帐实转金额不低于应缴税款金额的,海关可以免予收取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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