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的相关公告会将经质检总局审核通过的检验鉴定机构名单进行公布,海关亦承认这些机构的资质。目前有质检总局2004年第97号公告、2005年第10号公告、2005年第47号公告等对相关名单进行公布。您可参阅原文。并关注相关网站。海关律师网亦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