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与本网联系提供具体情况以便准确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1999〕59号),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将暂扣交纳的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不构成犯罪的,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