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可能构成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但构成此罪的有一个前提:有关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前提也有一个前提:有关货物物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所以此案构成何罪,关键在于物品的海关管理性质,要对有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进行分析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