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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已生效判决不服,申诉时能否暂停判决的执行?
    发布时间:2009-10-20 10:31:00  浏览:1429次

    问:

    我公司因不服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现在二审已经审理终结,我们对判决结果仍不满意,已经提交了申诉请求,但结果还未出来。这时二审的判决我们是否可以不执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起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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