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适用分立前企业的管理类别,其余的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因此,贵司分立后,存续企业若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适用A类;另一个企业视为首次注册,适用B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