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海关现行规定,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寄自国外的邮包价值以1000元人民币为限,免税额度为500元。超过价格限额但在仍属合理数量自用范围的,海关将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征税放行。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海关不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