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废钢轨与旧钢轨是不同的概念,适用海关监管条件不同。如按规定可归入“钢铁废碎料”,则属废钢材,海关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和入境货物通关单征税放行;如按规定可按原用途使用或适于作其他用途使用的钢铁制品及不须先经熔融回收金属即可改作他用的钢铁制品,均不属于废钢铁,应按其实际状况进行归类,确定其监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