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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企业解散分立后的分类管理类别的确定
    发布时间:2009-07-06 08:57:00  浏览:832次
    问: 企业解散后,原来几个主要投资人分别另行成立了2个公司,能继续原企业的管理类别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企业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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