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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产地证书的金额与中间商的发票不同,该怎么清关?
    发布时间:2009-07-24 09:09:00  浏览:1564次
    问: 孙律师,您好!我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通过国外的中间商,进口东盟的食品。现有一问题,请教了很多的朋友,国家相关的政府部门,但都无法解答。特请教您,就是制造商提供的原产地证书(FORM E)的金额与中间商提供给我们用于报关清关的发票,金额不符。请问是否可以清关?会产生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非常感谢您的帮助!谢谢 答:

    您所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根据海关规定,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构成完税价格的因素包括:货物成交价格、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相关资料包括发票、合同、提单、装箱清单等单证。如果贵司如实向海关申报上述价格及费用,提交了相关资料,则不存在违规问题;如贵司向海关申报的货价等与实际的成交价等不同,则属申报不实,如属伪报价格、偷逃应纳税款的,可能构成走私。


    至于原产地证书(FORM E)的金额,原产地证书(FORM E)是用于确定货物是否适用优惠税率的,非海关确定完税价格的必需资料,因此,如它与进出口货物成交价如无直接关系,则必要时需向海关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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