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者撤销。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属于海关行政许可事项,请与申报地海关的通关业务现场关员联系确定具体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