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美术品进出口管理的公告》,国家于2009年8月1日起对美术品进出口管理实行新的审批制度。对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适用该管理规定。贵司所指仿油画如属批量印刷的装饰绘画,应纳入工业化批量生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