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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外商自带车进境的数量限制
    发布时间:2009-09-18 08:56:00  浏览:1179次
    问: 我爸的一位友人是外商常驻人员,他想把前几年从本国进境的小轿车转手,然后再重新申请进境一台,不知道可不可行?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进境机动车辆有丢失、被盗、转让或出售给他人、超出监管期限等情形的,常驻人员不得重新申请进境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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