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属性、成分、含量、结构、品质、规格等无法确认的,可以组织化验。海关化验中心和委托化验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海关执法的依据。因此,海关化验中心实施化验时,可能是委托化验,不一定是自行化验。当然,对化验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验。